该用户已被删除 - 2007-12-13 15:41:00
摘要:
陈真诚:07年十大典型非典型房地产事件文:陈真诚 说到“非典型”,许多人或许会立即条件反射式联想起2003年的“非典”。触发了公众对“知*权”的呼声,引发了关于政府应对公共事件时的态度、机制建设和措施等方面的反思。尽管人承受了痛苦甚至死亡,尽管显现出了社会*绪与公共秩序方面的一些不良苗头,但终究在全民共同努力、共同承担社会成本和政府的坚决强制式措施下,一场公共危机得以化解……无疑,在以N个计数的词海中,“非典型”这个语汇并非仅指“非典”,而是有着更多“意指”和更广泛用处。因此,本文作者陈真诚用上“非典型”这个语汇,尤其是相关于房地产领域,自是取其更多“意指”中之语汇之意,亦无需过多陈述。或许有人会问,既然是07年十大房地产事件,为何又是非典型呢?这是因中国房地产特性所决定的。2007年的房地产,用风云际会来描述并不为过。10月份以前房价疯狂上涨,舆论口水漫天飞,相对于房价是否继续疯涨的民众恐慌日盛,社会*绪高涨,政府动机与作为在一定程度上被质疑,开出过系列药方却总不能有效医治,捂盘、人为抬价、囤地、卷钱、对立等个案事件以及政府出政使招的公共事件,真可谓层出不穷,势态已趋向严重,直到9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而至如今,房市*势依然难容过于乐观,不但国内民众在盯着,国际的眼睛也在看着,若然演变成一次跨年度的另种公共“事件”。或许越是在恐惶心态下,光阴越是流逝得快。转眼已至岁末,房市也必迎接年份异迁。2007年的房地产,有太多的内容,可从太多的角度逐之盘点,或为社会进步、文明演绎的小小录记,或为以资后鉴,微力于供企业、投资人、政府、业内人士或更广泛意义上的“大家”之参与考。然因范畴过于“广泛”,事件过于“许多”,故只得以某种标准、从某个角度,本文作者陈真诚在长沙新思维企业发展策划公司以及上海、北京、广东、上海、南京朋友的帮助下,从悉数的事件梳里中,检取“十大”,以求以点见面。只是,要明白的是,这“十大”事件,本应为“典型”,然每一事件实在不为真正意义上的个案,也非“仅此”,而是“或多”同类事件中的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代表或象征。“类比”而选,在其背后,或与之为伍者,已是“很多”,或为“不少”。故此,本文所检取之“十大”,其事件,可谓或应谓之“非典型”。不错,如下07年十大典型非典型房地产事件,抑或你可称之为“典型”中的“非典型”,抑或你可称之非“典型”。但其终究同时包罗了“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