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海波:开征土地使用税对房价有影响吗?!

开征土地使用税对房价有影响吗?!



  顾海波


问题1:上海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开发商、业主和出租客等的影响,谁最大?


答:总体上对开发商、业主和出租客的影响都不大,因为每年30/平方米的标准本身就不高,大企业和上市公司由于在融资方面的优势,大量囤地囤房,相对于现在的飙升的地价来说以前的地价简直是太便宜了(何况以前许多土地是划拨和协议出让的),相对于土地和物业的标的和收益来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一定要说影响的话,可能是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资金链比较脆弱,假如碰上动迁周期长和市场向下波动的话,或者过度扩张和资金挪用造成资金链断裂的话(当然这同土地使用税没有直接关系),会对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然,还有看政策的执行力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早在1988年就颁布,但结果呢?我们的政策和法律屡屡被“架空”,但愿这次能动真格,这对控制我国居高不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是有所裨益的。


问题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苛捐杂税,还是临危救市?能否对楼市起到调控作用?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不是苛捐杂税,它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早在1988年就由国务院颁布,只是一直未认真执行而已;由于早就有之,因此,更谈不上临危救市。


对楼市的调控作用很有限,因为房地产的调控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权力和金钱的融合使得调控更加复杂。因此,房地产必须系统、前瞻,必须从供给(管住地根、管住银根、增加保障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抑制投机)、打击商业贿赂和惩戒行政不作为(缺少责任主体)四方面加以系统、长期的调控,尤其是后三个方面在当前显得犹为迫切和重要!这是我国人多地少、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所决定的,但我们目前土地囤积现象严重,银行信贷失控,投机、投资概念都没有界定,房地产投机过甚,地方经济“房地产化”和行政不作为现象严重。房价更是犹如脱缰之野马,一路狂奔,房价越调越高,房价“只升不降”的神话还在继续演绎…………;理性和疯狂的博弈还在继续,楼市风险的脚步也越来越临近,房地产调控任重道远!


笔者认为,要真正管住地根、遏制囤地现象,根本在于地方各级政府,在于监督力度,在于法律的归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早就明确指出,土地闲置两年未开工必须无偿收回。但由于管理和法律的缺位,使得我们本已稀缺的土地更是雪上加霜。土地违法的主体往往是各级地方政府!市场经济、法制经济呼唤法律的归位和权威!


问题3:城镇土地使用税新规还释放了哪些值得关注的信号?



答:我看不出有什么实质性的信号。我认为宏观调控主要是调控房地产,只要房地产不着陆,房价不回归理性,中国经济就不可能着陆!很可能硬着陆!最起码伤筋动骨!“中国房地产疾在腠理,不治恐将深”!


但愿这是“杞人忧天”!当然,我是希望中国经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又好又快的发展!


对此,中央政府必须下决心,必须要有严厉的惩戒措施,防止“花拳绣腿”,防止调控再成“空调”,防止经济增长转为全面过热。笔者直言,眼下要靠地方政府自觉调控房地产那是天方夜谈!各位请看,“9070”工程、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50平方米廉租屋政策有哪项是出自地方政府?包括土地政策、所得税政策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哪项又是认真执行的呢?!


                                    20071210于上海


中国房地产界独立思考者、独立撰稿人、高级经济师  顾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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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某媒体记者来函要求就“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谈一下看法,盛*难却。那我就实话实说,实际是有些观点对我来说已经是“老调重弹”了,但真理不怕重复,可能也是担心由于说的是真话、实话最后被“扼杀”,现在说真话、说实话也很难,再说我也没有权力和金钱的支撑(我认为我们的媒体日益商业化和行政化),所以,就借助“博客”网络发表。这也是我很少在媒体而多在网络发表心得的原因,借此机会也一并感谢理解我、鼓励我的各位朋友,我坚信,真理能穿越时空、跨越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已变成了真正的主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