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供暖收费期待相关法律规范
摘要:
近期,沧州晚报报道的换热器收费问题引起读者热议。因物价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收取换热器费用,所以这项收费不符合国家的物价政策,被物价部门叫停。可供热企业认为使用换热器对管网热量造成了损失,收点儿费用弥补是合情合理的。那么,换热器收费到底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呢?如果合理,为何找不到具体的法律规定?如果是不合理收费,为什么各地多年以来都在收取呢?随着收费价格的提高,作为矛盾双方的采暖户和供热企业为换热器收费的争论愈演愈烈,矛盾被进一步放大。多数采暖户认为,换热器利用热的传导原理,用暖气中的热量将凉水焐热,并不导致受热面积增大,消耗的热是牺牲自家的采暖温度实现的。且收费缺乏法律依据,属重复收费,明显不合情理。供热企业则认为,使用换热器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供热负荷,消耗了集体的热能,对企业是一种实际上的损害,应该交纳一部分费用。因物价部门没有统一规定,对私自安装的用户只能自行收取五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的热量损失费弥补。多年以来,换热器在各地被不同标准地收取着费用。用户虽有质疑但不交费就不给供暖的“霸王”条款又让人无可奈何。于是,人们一边交着费用,一边抱怨着供热企业的巧取豪夺。矛盾双方的紧张关系由于找不到相关法律规定就这样维系着,非常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假如有一部明确的法律规定收或不收,收多少合理,相信双方都无话可说,不再争论,纠纷也就消除了。换热器确实给生活带来了方便,用热交钱,不用热就不交,权威部门的规定是标准。交钱有依,收钱有据,相关法律规定是解决双方矛盾的枢纽。供暖是群众生活中一年一度的大事,关系千家万户的冷暖和身体健康,是关乎民心的温暖工程。换热器收费只是供热问题中的一个方面,其他诸如室内温度不达标、按建筑面积收费、空房收40%暖管费等敏感问题一直是矛盾的焦点。采暖户迫于弱势地位,不得不交纳相关各项费用,但对于收费合理性存有质疑,又苦于找不到明确规定或即使找到也不容易落实,只能忍气吞声。供热企业也因此增加收费难度,以至于失去业主信任,不利于企业发展。因此,双方均期待相关法律加以规范。供暖费用对市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生活开支,有了相关法律的规范,人们才觉得钱花得踏实明白。冬天是寒冷的,期望供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送温暖”服务不要冷了人心,能让人们过个温暖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