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首例个人集资建房在北京一出现就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上海、重庆、南京、厦门等地相继有人响应。
今年3月7日,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在全国“两会”上表态支持个人集资建房模式。
国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已向成都、北京、南京等城市建设与房产部门发函表示关注,要求5城市报送本地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相关资料。
本月12日,武汉首个个人集资建房聚会走下网络,开始现实的合作洽谈。面对本地出现的几拨个人集资建房力量,市房产局一位人士称“这是部分中高收入者对房价偏高不满的表现,也是对房地产商垄断地位发起的冲击。”尽管如此,该人士和市开发办都还是强调:“参与者应谨慎。”
个人集资建房现江城
3月12日,江岸区三阳广场一个房间里,聚集了一群人。他们正在商讨做一件武汉此前从未有过的事———个人集资建房。
聚会的发起人连先生说,“我在网上发布号召后,有一百多人报名,10位代表参会。”
连先生介绍,去年一个烂尾楼的开发商准备重启该工程,但资金有缺口,找到他希望能够“盘活”这栋停工已10年的烂尾楼。受北京等地个人集资建房行动的启发,他决定在武汉召集个人集资建房,通过合资补足资金缺口。
连先生简单介绍了他的想法:谈好楼的过户问题后,由集资人中的代表组建公司,选出法人代表,然后和原开发商合作将楼完全过户到公司名下,再就是施工,完工后拿出1万平方米优惠卖给集资者。
按他的设想,此次集资建房准备召集200户,每户需交纳会费1000元作为公共开支。对于资金的安全问题,连先生认为可以选举代表成立财务组,监督资金的合法使用并保障资金的安全。
连先生许诺,完工后拿出1万平方米的住房,以不超过2500元/平方米的价格优惠售给集资者,而该区域周边房价达到了4000元/平方米。
个人建房能便宜40%?
记者根据某房地产网站查询得知,武汉还有好几拨力量在号召个人集资建房,都不乏响应者。
本月15日,本地一房地产公司也发出了召集个人集资建房的信息。这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称,个人集资建房,可以省去房地产商的利润、营销推广费用、银行贷款利息,还能降低建筑付费。
他提供的建房模式为:共建者分进度出资、由他们公司运作、共建者和社会机构公开监督。并承诺,让每位参与者能够获得比同地段或者片区房价低20%~40%的住房一套,但需要向每户收取购房总额5%左右的项目营运费用。
“如果周边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卖30万元,合作建房优惠20%~40%,就会便宜数万甚至十多万元。”该公司销售部经理唐纬称。
主要力量是中高收入者
“这是社会上高收入阶层对目前房价偏高不满的一种表现,将冲击房地产商的垄断地位。”昨日,市房产局住房发展处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这样评价个人集资建房。
该人士介绍,从该处接待的咨询者和他们掌握的情况看,目前武汉几股个人集资建房的主要力量,都是中高收入者。
记者接触的号召人和开发商,都表示主观上是希望给城市低收入、住房条件差的弱势群体带来一些优惠,但对记者提出的“如何保证参与的是低收入者”的困惑,他们都表示“这个确不好掌握”。
记者了解到,连先生选择的参加第一次会议的成员,大多是会计师、设计师,还有律师。从这些代表的职业看,连先生显然不是在寻找低收入群体。
连先生提出,控制购房面积,每户购房不允许超过100平米,但显然杜绝不了“一家人分别拿自己的身份证各买一套”的情况出现。
而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让利20%~40%,市房产局住房发展处有关人士说,这透露出的是“房地产的利润高得惊人”的信息。
官方提醒谨慎参与
对全国各地的个人集资建房意向,国家尚无明确意见。
市房产局和市开发办有关人士都表示,“参与者还是应该谨慎”。
而连先生开发“烂尾楼”的想法,市开发办人士和一些开发商都认为不可行,“有些烂尾楼的情况太复杂”。
市房产局住房发展处一负责人介绍,目前武汉集资建房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者及特困企业职工。“(个人集资建房)参与者都是中高收入者,不论是国家还是武汉,都还没有政策。”
市房产局住房发展处和市开发办综合处相关人士都表示担忧,“他们的集资,会不会成为非法融资?这么大笔的资金,交给谁管?怎么保证安全?这些都需要完备的方案和法律来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