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范勇向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显示,内蒙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发展速度显著加快 ,企业数量、投资规模和开发面积成倍增长,极大地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今年商品住宅均价2133元每平方米 “十五”期间,内蒙古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额502.21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达到3252.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463.0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3103.8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553.35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金额达到440.92亿元,其中住宅销售金额308.88亿元。
2006年,全区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24.95亿元,同比增长100.47%,其中商品住宅开发投资255.64亿元,同比增长122.86%。全区商品房施工面积3597.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0.41%。全区竣工商品房面积1316.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70%。销售商品房建筑面积1315.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19%。全区商品住宅平均售价每平方米1630元,同比增长16.8%。2006年底,全区城镇人均住宅面积26.56平方米,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007年1~9月,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82.25亿元,同比增长62.49%,其中商品住宅开发投资304.34亿元,同比增长68.18%。全区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分别为395.71万平方米和345.75万平方米,销售面积分别为928.89万平方米和822.4万平方米。全区商品住宅平均售价每平方米为2133元。
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必须按时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公布工作,重点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目标及建设用地,并且选择交通出行方便、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落实具体空间布局,稳定市场预期。
针对内蒙古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局部呈现房价增速较快的情况,自治区加强土地供应各项政策措施的管理,重点落实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土地供应量不低于70%的规定,并且从严格土地管理的制度入手,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环节的调控力度。通过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商业银行降低了房地产信贷风险,抑制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现象的发生。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多数执行30%的首付比例,对少部分购买自住住房、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资信条件好的客户,执行20%的首付比例。通过区别调整首付比例,有效地支持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查处违规行为 从2004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每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房屋拆迁市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活动和各级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严肃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自治区建设厅对超越资质等级开发建设的内蒙古会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企业给予了罚款和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对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内蒙古立元房地产建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降低了资质等级;在2006年房地产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中,对全区10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规范开发经营行为进行了四部门联合通报,并且要求限期整改。2006年以来,自治区建设厅注销了不参加资质年检的30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
几年来,有关部门通过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屋拆迁市场、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房地产各类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明显减少,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正在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管理力度加强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检查,做好全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的宏观调控工作,自治区建设厅统一印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并且分发至各盟市,实现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经常性、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和检查。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检查,2005年,自治区建设厅建立了各级建设、规划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管理、共同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制度,强化了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了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预销售行为,防止商品房供求信息不对称和开发商以营销策划为名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自治区建设厅开发建设了全区统一的商品房预销售网络管理系统,实现了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增加了商品房供给信息的透明度。自治区建设厅开发了全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与各盟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联网,实现了房地产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大幅度降低了行政成本。
1.5万多户困难家庭住上了廉租房 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工作,大部分盟市已经按照国家与自治区的要求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且积极筹措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稳步推进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从2004年开始部分盟市建立并且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今年9月底,12个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以及53个旗县(市)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8个地级市主城区、3个盟行署所在地和部分旗县廉租住房制度开始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累计筹集资金1.8亿元,共向15062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
2006年,全区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362万平方米,解决了4万多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2007年全区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建设703万平方米,建设规模较上年有了大幅度增长。
房价涨幅过快
近几年,由于内蒙古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住房需求持续增加,房地产投资增长幅度较大,住宅与房地产业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住房结构调整处于起步阶段,调整套型结构比例、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的政策效应短期内难以完全显现,适合普通居民需求的住房供应量仍然不足;个别盟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迅速,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幅度过快;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物业管理等环节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全区房地产业发展不平衡,呼包鄂地区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占到自治区一半以上,其他盟市有待加快发展;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总体进展缓慢,保障比例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