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易纲:提倡尽早开征物业税 保护产权
图为易纲在中国政府网前留影。 (陈涛 摄)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易纲 有人说征收物业税以后,地方政府会千方百计使本区的房地产价格跑高,这是可能的,因为地方政府确实有这个积极性。地方政府竞争吸引人才,让人在他的辖区内置业,就要通过把学校办好,把社会治安办好,空气环境办好,绿地办好,公共交通办好来使区域的房价上升。地方政府做这些事,恰恰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要部分。我们现在所说的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制定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来引导地方政府去做这些事。现在地方政府总是在搞工业项目、搞投资上下功夫,我想,有了物业税以后,地方政府就会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下功夫了。
从经济学上来看,物业税还可能会降低房价。为什么呢?收物业税是相对老百姓持有物业和其他资产比如金融资产的成本而言的。老百姓置业以后,房产有一个现金流。如果自己住,就是一个内涵的现金流;如果租出去,就是一个外在的现金流。收了物业税以后,现金流就少了。如果贴现的利率不变的话,现金流减少就使得现金流所对应资产的本金的市场价也会减少。所以征收物业税可以降低房价。但我主张物业税是宽税基、低税率,应该对房价的影响不大。
我非常提倡尽早开征物业税。我知道这个难度很大,有很多人反对。但是我觉得开征物业税是对的,对中国总体上来说是有好处的。这里我再讲两个理由。
一个理由就是中国政府的税收,不管是分税制还是税率改革,使地方政府感到一是财权和事权不对应,二是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只有很少税权的。这样,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就有博弈,地方政府在法理上处于劣势,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它控制的资源,像卖地能多收就多收,能多占就多占。如果把物业税从立法层次上交给地方政府的话,就从法理上使得地方政府有了一块永久归它自己支配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面,省、市、县都有一定的权力。从而可以大大提高财权和事权的对称性。
另外一个理由就是,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物业税。一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很关键的一条是看一个国家法制是健全还是不健全,一个国家是保护产权还是不保护产权,保护的程度怎么样,因为这反映了政府的能力。实际上政府很重要的一个职能就是登记资产,这个搞清楚了,才能够称得上是一个文明社会、发达社会。执政能力、文明程度、对资产的保护和税源的巩固、政权的巩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我觉得物业税都是一个重要的门槛和标准。它标志着中国将向一个政体稳定、中产阶级的产权得到保护的方向迈进。
开征物业税还要考虑维持整体税率的稳定。多年来,我国的税收增长率一直高于GDP增长率,如果开征物业税,不减其他税,则整体税率还会提高,这是我不希望的。所以在开征物业税的同时,应考虑适当降低其他税率,比如可以考虑降低所得税率。还有一点,就是我们在考虑税制的时候,还是应该要简化税制。中国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的边际税率为45%,这太高了。我建议可以把税率从现在的九档简化成五档或者是六档,最高税率30%就可以了。和全世界竞争,中国必须有一个战略思维,就是从全世界吸引人才。(21世纪经济报道)
漫画:物业税酝酿开征。 中新社发 谢正义 作
准确估值是物业税开征的最大难题 估值难题是所有开征物业税的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应该由谁来评估房产价值?应该制定出一个什么样的具体估值标准?因房产价值评估引起的争议如何解决?只有把这些难题解决好,才能确保物业税推出时即能以最小的成本高效率地施行。
最近,有关物业税的消息不断传出。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2008年将努力构建以财产税、资源税等为主体的地方税制体系。二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最近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2008年将推进征收物业税的试点。三是在第七届博鳌房地产论坛上,多位专家建议加速出台物业税。四是财政部已经启动了第二轮物业税模拟试点。 12月28日,北京。一场小雪,使这座已经习惯了“暖冬”的城市感受到了一丝冬日寒意。此时此刻的中国地产行业,正淹没在“拐点论”的争议之中。
这一天,“全国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举行。会上透露出的信息表明:调控仍将进行,而继续延展的住房保障、继续深入的整顿以及加速推进的信贷财税政策,将构成新一年度调控的“三驾马车”。 国家信息中心的报告指出,为稳定房价,我国应择机开征物业税,并建议可对购买第一套自住房时免征物业税或实行极低的税率,对二套住房以上的所有者征收超额累进的物业税。
据了解,我国目前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手段主要集中于住房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重税,虽然起到了加大住房投机成本、抑制投机需求的作用,但在目前供求紧张的市场环境下,这些税收成本最终必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客观上反而助长了房价的上涨。而且,较高的交易税和零持有税使得一部分居民保有住房的意愿增强,也限制了存量房地产的正常流转,更加剧了住房供应矛盾。 “由于各方面条件不成熟,试点开征物业税不会早于明年下半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昨天(26日)表示,虽然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批准10个省市进行物业税“空转”模拟运行,但因为外部条件很不成熟,结果并不是很理想。
1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研究推进以房地产税制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刘桓表示,物业税是房产税的核心,在开征前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从技术上做好准备,“宁可晚一点,不要出大错。”

处于养铺期的中小商业地产受物业税的影响较大。关于征收物业税的传闻在年底有了更确切的消息,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而12月16日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冯长春公开表示,物业税可能明年试点,而且从商业地产开始征收。尽管征收物业税的时间还没有定论,但一些投资者已计划伺机“捡漏”抛售的中小商业地产。业内人士则认为物业税对养铺期的物业影响较大,并建议物业税收要根据不同类型物业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