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地址,简介
全称: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南街2号房地大厦2楼
电话(传真):0471—6201557
各科室职能: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中心工会群团、职工教育培训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新闻宣传、文秘综合、机要档案管理、会议组织、机关经费及财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制定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调研;负责日常文秘工作,包括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外材料的组织、编写;对办公会议及领导确定的事项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编报有关统计报表;编制及组织实施公积金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组织、人事、劳资、教育、安全保卫、妇女和老干工作;负责人员考勤和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固定资产(电脑设备除外)、车辆、办公用品的配购和管理;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和印鉴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稽核科
负责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组织实施对公积金缴存单位的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督促单位及时提交职工公积金汇缴及变更名单清册;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按年调整;负责审批困难单位职工公积金的减、缓缴手续;负责草拟并提出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意见;负责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资产保全工作;负责项目逾期贷款的回收工作;组织有关经济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诉讼活动;负责对全市各单位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公积金归集中的拒缴、少缴、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
(3)信贷科
负责管理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组合贷款业务;负责委托有关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负责对受托银行代办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住房贷款项目的调查和评估;负责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以及回收工作,组织催收逾期贷款;负责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文书及档案资料管理。
(4)会计科
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实施细则;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合理调度平衡资金;负责住房公积金专户管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单位明细帐,并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负责接受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对帐及查询;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受托银行做好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制定公积金会计核算实施办法;负责售房款、公共维基金、住房补贴资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
(5)信息科
负责管理中心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为全市公积金归集、运用、核算等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组织开发应用系统软件,满足公积金管理及业务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日常联网数据接收、传递及处理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中心”与各承办网点间的信息畅通与有效;遵照国家信息系统管理的规定,草拟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确保管理数据档案的安全与保密;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站的开发、使用、维护和更新。
(6)营业部
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注销;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等工作;负责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查询;负责各分中心、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业务的指导、培训、管理工作。